[敲黑板!!]大家看这里!缙云县招商引资出大招啦!!
| 招商动态 |2017-04-26
近日,缙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主要包含进一步加大考核奖励、进一步加快项目推进、进一步加强工作保障等三大部分内容,共有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大招商经费奖励等14条具体意见。《意见》亮点纷呈,为缙云县进一步理顺招商引资工作体系、提高招商合力和招商成效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亮点一
招商经费奖励进一步加大
对下达年度考核任务的各招商责任单位,按照年度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评出相关奖项若干名,并给予工作经费奖励。每年对商会招商引资工作进行评比,根据实绩评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共计29万元)的奖励,并授予荣誉称号。对企业和社会中介人士(不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的在职人员)引进的项目,其内资项目由县招商委确认,按落地后当年实际项目投资资金的3‰给予奖励;外资项目由县经信(商务)局确认,参照相关文件执行。成功引进重大项目(农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三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2亿元)的,每个项目补助工作经费10万元。
亮点二
招引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
调整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有关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并根据产业发展重点及县领导分工,组建金融服务、招才引智、生态工业和信息产业、生态农业和农村、文教体卫、旅游影视、基础设施等7个专业招商委员会。
亮点三
专项资金保障进一步落实
确保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有序推进,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招商引资宣传、推介、考察、接待、中介代理、项目前期等支出。
亮点四
招商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
坚持在招商一线锻炼干部、任用干部,要把事业心强、有开拓奉献精神、熟悉政策、懂经济的干部,选配到招商引资工作第一线;组建驻外招商小分队,安排至上海、宁波等地开展点对点的精准招商。
【福利一】充分利用商会资源,每年对商会招商引资工作进行评比,根据实绩评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并授予荣誉称号。
【福利二】:企业和社会中介人士(不包括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在职党政干部)引进项目到缙云县。引进内资项目由招商委确认,按项目落地后当年实际投资资金的3‰给予奖励,分年分段实施。外资项目由经信(商务)局确认,参照《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的补充意见》(缙政发【2016】77号)执行。
补充:《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的补充意见》积极鼓励引进外资:在招引外资到位年度,给予引进外资者(中方企业、中介招商机构或外资独资企业等单位)每百万美元一次性奖励2万元;在此基础上,年引进到位外资达到3500万美元、5000万美元的项目,分别增加奖励20万元、50万元(就高享受)。凡与全球500强和行业巨头等著名企业进行合资、合作和并购的,加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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