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民族工业园项目招商引资
| 招商项目 |2012-08-19
一、项目名称: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景宁民族工业园
二、项目背景及建设条件:
(一)建设背景: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扶持景宁畲族自治县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53号),对景宁发展提出了总体要求和目标:到2012年,景宁综合实力进入全国120个民族自治县前10位,接近全省基本实现小康社会,并将景宁成为全国畲族文化发展基地。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丽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丽水经济开发区内划出约3.83平方公里的土地,作为景宁民族工业园建设。这一重要举措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丽水景宁资源互促互进,达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双赢的具体体现,对景宁缩小与全省发达地区差距,加快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产生重大意义。
(二)建设条件:1、根据《丽水市南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丽水城市空间发展格局为“一心、二带、二片”,该园区位于二片中的七百秧组团(工业片)范围之内,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和三类工业用地,因此园区建设符合城市总规和土地利用总规。2、金丽温高速公路、丽龙高速公路在东南侧相接,50省道、53省道从西侧贯穿。3、由于目前丽水经济开发区已建设较为完善的供水、供电、通讯、排水、排污等基础设施,能满足园区内的相关基础设施条件。4、丽水经济开发区已具备一定的产业集聚,该园区可以接受经济开发区的产业辐射。
三、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3.83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4607亩、公建用地94亩、道路广场用地651亩、绿地399亩。主要建设内容:1、政府性投资主要为:场地平整及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估算为23亿元;2、通过招商引资,重点发展现代装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生物医药业、电子信息技术、新材料及应用技术),生产性服务业(创业孵化产业、商贸物流产业、中介服务业)等。
四、总投资及效益预期:总投资:项目政府性投资约为23亿元,其余为各企业投资。各企业投资的总投资按入园企业的规模及实际情况确定。效益分析:政府投资,2009年6月开展场地平整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至2015年园区基本建成后,可实现工业总产值约90亿元,实现财政总收入约2亿元。企业投资,根据各企业的实际情况再作具体分析。
五、项目合作方式及内容:国内外合资、合作、独资等方式。
六、项目前期工作情况:目前丽景民族工业园管委会及相关工作机构已组建完毕,并已开展工作。相关的规划调整及报批工作已开展,并着手开展一期工程相关技术前期工作,计划于2009年开工建设。
七、项目方基本情况:丽水经济开发区景宁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为副处级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是景宁县委、县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景宁县委、县政府对工业园实施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
八、项目配套政策:所有入园企业均享受景宁畲族自治县工业发展民族扶持政策(针对年产值大、投资强度强、高新技术产业等企业,民族工业园将给予特殊的优惠政策)。